与501(c)(4)社会福利组织或501(c)(6)商业联盟有关联的501(c)(3)组织越来越常见。这种从属关系提供了协调活动和共享资源的能力,以进一步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但是附属组织必须保持适当的分离,以减少以下风险:(1)从一个组织上升到另一个组织的责任,以及(2)将一个组织的活动归咎于另一个组织。501(c)(3)组织必须特别小心,确保附属组织的政治干预活动不属于该501(c)(3)组织,因为该组织控制或向其附属组织提供资源。因此,501(c)(3)组织一般应确保仅为共享资源支付其公平份额,包括与“共享”员工相关的费用,如果这些资源可能被其附属机构用于政治干预活动。
附属机构如何共享员工
对于拥有普通员工的附属组织,有几种选择。本文将以501(c)(3)组织(“慈善机构”)和501(c)(4)附属机构(“行动基金”)为例,对几个选项进行审查:
- 慈善事业由行动基金承包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慈善机构的员工应该跟踪他们在行动基金上花费的时间,并且慈善机构至少应该向行动基金收取为这些员工提供服务的费用,包括他们的工资和福利。
- 从更积极的角度来看,只要慈善机构得到公平的补偿,慈善机构可以签约为行动基金提供任何和所有服务。对这一立场的依赖可能部分源于最高法院的案件,里根诉税务代表案(1983),下面讨论。
- 从一个更保守的立场来看,慈善机构不应该签约提供它不能为自己做的服务。,political intervention) in the same manner that it certainly could not be contracted to provide such services by a candidate for public office.
- 慈善机构应考虑为行动基金提供服务所得款项是否可作为无关业务的应纳税收入,以非相关业务所得税(UBIT)。
- 慈善和行动基金都雇佣同样的人。
- 慈善基金和行动基金可以各自雇用一名普通雇员,由双方分别支付工资。例如,慈善机构可能会雇佣这个人,并支付她每周30个小时的工资,而行动基金可能会雇佣这个人,并支付她每周10个小时的工资。每个组织都有责任为员工提供符合其自身福利政策的福利。
- 慈善基金和行动基金可以各自雇佣一名普通雇员,由其中一个组织支付工资,作为普通的出纳员,如下所述。
税收与表示
布莱克门法官也持相同意见,他说:
如果从孤立的角度来看,§501(c)(3)中所包含的游说限制违反了这一原则……第501(c)(3)条不仅拒绝为游说活动提供补贴,……还剥夺了一个在其他方面符合资格的组织的免税身份,剥夺了该组织在其所有活动中,只要其中一项活动是“实质性游说”,就可获得免税捐款的资格。“由于游说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因此第501(c)(3)条否定了选择行使其宪法权利的组织的重大利益。
§501(c)(4)避免了仅在§501(c)(3)中存在的宪法缺陷。…
鉴于§501(c)(3)和§501(c)(4)之间的关系,法院认为国会实施游说限制的目的仅仅是确保“没有任何可减税的捐款被用于支付实质性的游说”。为了与这一目的相一致,“美国国税局显然只要求这两个团体单独组成,并保留足够的记录,以表明可减税的捐款没有用于支付游说。”
一个§501(C)(3)组织的话语权侵权不成立的,因为它是免费的,通过其§501(C)公布其对立法的意见(4)子公司没有为它nonlobbying活动失去税收优惠。这种通信信道的任何显著限制,但是,将否定的§501(C)(4)的节能效果。必须记住的是§的501(c)(3)组织保留其宪法的话语权和向政府请愿。如果国税局试图限制这些组织在其各自的§501(C)的游说控制(4)子公司,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问题将是难以逾越的。
常见的出纳员
一个普通的出纳员是一个团体的任何成员相关的公司向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员工支付报酬,并负责记录与这些员工有关的工资册和记录。根据第3102条和第3111条(FICA),共同付款人对其作为共同付款人支付的薪酬负有汇出税款的主要责任。如果公共出纳员本身是公共雇主之一,那么它计算这些税的方式就好像它是同时雇用的个人的唯一雇主一样。如果共同出纳员未能(全部或部分)汇出这些税款,它仍然对这些税款未付部分的全部金额负责。此外,使用共同收款人的其他相关公司对其在这些税收中的适当份额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行政上的便利之外,拥有一个共同的出纳员的一个主要优点是,如果慈善机构和行动基金各自单独支付给共同的雇员,那么它们共同承担的FICA税收责任要比它们共同承担的更低。2018年FICA规定的最高工资金额为128,400美元。如果没有共同的发薪人,向慈善和行动基金的共同雇员支付的工资将受FICA的约束,每个组织的最高限额而不是累积的。虽然雇员可以要求扣除对超过最高工资基数的工资所扣缴的超额税款,但雇主和他们应缴的FICA税却不是这样。
如果慈善机构是普通的支付者,它必须记住,它有责任报道FUTA。即使501(c)(3)组织雇员的工资不受FUTA的约束,但501(c)(4)组织雇员的工资不受FUTA约束。因此,慈善机构,作为普通的出纳员,被要求为行动基金的员工提交表格940和支付富达税。如果慈善机构没有报告付给行动基金雇员的工资,则940备案要求和富达税务责任转移到行动基金。
公司被认为是相关的公司在该个季度内的任何时间,如果他们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测试:
- 在nonstock公司的案例中,百分之五十或更多的一个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其他管理机构)是其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其他管理机构),或持有百分之五十或更多的投票权的选择这样的成员同时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权力对另一个公司。
- 一个公司的高级职员中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同时担任另一个公司的高级职员。
- 一个公司的雇员中有百分之三十以上同时是另一个公司的雇员。
附属组织的附加资源
附属机构:共享资源(必威体育app网站非营利性法律博客)
501(c)(3)何时应考虑创建附属501(c)(4)?(必威体育app网站非营利性法律博客)
附属501(c)(3)s和501(c)(4)s的实际含义(AFJ大胆的宣传)
建立和运行501(c)(3)和501(c)(4)附属机构(AFJ大胆的宣传)
政治、游说和教育组织之间的联系(2000年EO CPE文本,IRS)
幸福家庭:501(c)(3)s与501(c)(4)子公司-入门(Adler & Colvin / CalNonprof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