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附属机构:共享员工“),我们审查了如何联盟501(c)(3)组织和501(c)(4)社会福利组织(或501(c)(6)个商业联赛)可以”分享“员工。此类隶属关系提供了协调活动的能力,并更有效,有效地进一步享有共同目标。但是,正如我们所指出的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那样,附属组织必须保持适当的分离,以减轻从一个组织向另一个组织提升的(1)责任的风险和(2)一个组织的活动归因于另一个组织的活动。501(c)(3)组织必须特别小心,以确保附属组织的政治干预活动不归因于501(C)(3)组织,由于其对其联盟的控制或提供资源而归因于其联盟。因此,501(c)(3)组织通常应确保只有在其联盟才能参与或支持政治干预活动的情况下使用此类资源,只能为共享资源支付公平份额。
附属组织 - 共享空间
有一些与共享公共设施或空间的附属组织相关的选项和陷阱。此帖子将使用已建立的501(3)(3)组织(“慈善机构”)的示例,其中包含新的501(c)(4)会员(“行动基金”):
- 慈善机构将空间租赁/转租给行动基金。
- 慈善机构根据合同向行动基金提供服务,进行行动基金的运作,从而不需要行动基金从慈善机构租赁/转租空间。
根据备选方案1,慈善机构将希望从行动基金中收到不低于与空间相关的成本的公平份额。如果它是慈善机构租赁的空间,慈善机构将希望向空间行动基金的行动基金推动到使用。例如,如果慈善机构使用80%的空间和动作基金使用20%的空间,那么行动基金应在此公式下支付20%的租金。
但分析通常要复杂一些,因为可能有一些专用空间和一些常用空间。例如,慈善机构可以独占50%的空间,行动基金可以独占10%的空间,两个组织都可以独占40%的空间。一个可能合理的分配方法是向行动基金收取10%的租金(专属空间)加上40%的租金(公共空间)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行动基金将负责30%的租金。但可能还有其他因素,包括公共空间的实际使用,可能需要不同的分配方法。
如果慈善和行动基金所有普通员工和其他员工使用的空间,没有空间是独有的组织,分配方法可能是基于时间的员工和工人为慈善工作和他们花的时间行动基金。例如,如果员工和其他员工75%的时间为Charity工作,25%的时间为Action Fund工作,那么根据这个公式,Action Fund应该向Charity支付25%的租金。
无论分配公式如何,慈善机构都希望确保如果它是延迟行动基金的空间,它不会违反自己的租约。此外,各方将希望在适当的协议中记录释放。如果慈善机构拥有该设施并租赁行动基金,则各方应进入适当的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慈善机构可能希望根据使用公平市场租赁价值的公式向行动基金充电。
根据选项2,慈善机构可能仍然是设施或空间的唯一占用者。因此,可能不是必要的租赁或开放。但是,慈善机构可能希望在独立承包商协议中使用上述相同的分配方法,以帮助确保至少恢复其用于行动基金利益的资源成本。例如,如果慈善机构由行动基金签约以提供行政服务,则慈善机构应至少为其雇员和其他工人的费用收取,包括其利益的金额。它应至少为其员工和其他工人占用的空间成本以及用于执行行动基金的服务的其他资源的成本。或者,如果慈善机构收取行动为服务提供公平的市场率(而不是成本分配率),所有此类成本可能会导致等式。
分享非员工相关的开销
如果附属组织共享普通设施或空间,他们也可能分享公用事业和与空间相关的其他相关项目的福利(统称,“开销”)。同样,慈善机构希望确保它至少收回归因于行动基金的开销费用。这可以通过使用上述比例之一来计算。例如,如果,慈善和行动基金雇员和其他工人将75%的时间花费75%的时间为慈善机构和25%的时间为行动基金工作,而且两个组织都使用了空间,然后是公平的开销比率用于分配行动基金的成本可能是25%。但个人的事实和情况可能意味着应该使用另一个公式。
将记入行动基金的间接费用项目可包括:公用事业;存储;设备租赁和维护;慈善机构拥有的设备和家具的折旧;责任保险和其他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办公用品;一般电话服务(如共用);其他电信设备;电脑及文字处理用品;地方税收; software license fees; subscriptions and other publications; internet access costs; and legal expenses.
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通过让每个组织跟踪并支付自己的使用费用,而不是使用单一的管理费比率,可以更准确地划分某些成本。许多影印机允许使用跟踪。两个组织都可以分别聘请顾问。商务旅行和相关的差旅费用通常最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并考虑到与每次特定旅行相关的目的和活动。
附属组织 - 资源共享协议
附属组织经常进入资源分摊协议,以纪念其互相理解如何共享某些资源。Sharing resources without a formal written agreement may heighten the risks of ascending liability from one organization to the other and attribution of the 501(c)(4) organization’s activities to the 501(c)(3) organization, which could jeopardize the latter’s tax-exempt status.
资源共享协议中包含的内容当然会根据要共享的内容以及如何适当分配成本而有所不同。在使用成本分摊公式的范围内,当事各方必须仔细评估该公式如何适用于每个分摊成本领域,以及是否需要对个别分摊成本领域进行任何修改。
如果一个组织被另一个组织签约提供服务,双方可能会签订一个独立的承包商协议,尽管独立承包商协议和资源共享协议结合在一起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必须清楚准确地描述双方之间的关系。否则,可能就不清楚个别雇员是一个组织的雇员还是两个组织的雇员。
如前所述,如果一个组织要分享另一个组织租用的空间,各方可能需要签订一份单独的转租协议。这通常需要房东的通知或批准。对于这种转租,将有相关的考虑,包括保险。
资源共享协议还可能涵盖附属组织正在合作或协调的其他特定领域。他们可以共享一个拥有商标/服务商标权利的名称。他们可以操作共享网站或社交媒体帐户。他们可能会产生联合出版物。它们可能具有一个组织通过哪个组织产生其他组织使用的材料。他们可以共同赞助活动。他们可以一起筹款。这些活动提出了更具体的问题将在未来的职位上解决。如果您在4月25日星期三在华盛顿特区,我将在这些问题上发表讲话2018年乔治城法律非营利治理会议-慈善倡导。
我有一个想法关联组织: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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