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我参加了捐赠者执行慈善品限制专题演讲龙马龙StartsisFriese高级诉讼合伙人旧金山会议中心律师协会
- 礼品是否受限归根结底是一个事实问题
- 因特定目的提供和接受的慈善馈赠可用于此目的,非经捐赠者或非捐赠者同意不得用于此目的Cy预科官院判断
- 普通法规则:只有总检察长有资格执行受限慈善馈赠条件
- 某些例外:共同托管人或共同托管人个人特殊兴趣,通常是小类慈善受益者成员
- 捐赠者及其继承者历来被拒绝站立
- 常备规则松绑相当多,但绝非一贯性
- 领先案例
- Smithers公司(NY2001-AppDiv)
- LB研究(2005-Ct of App)
- 罗伯逊诉普林斯顿市(Mercer公司,2003-NJ ChanceryCt)
- Hershey(2005年和2006年Pa
- 巴恩斯基金会(2004年PA)
- 巴克信任公司
- 向主创者提供建议
- 如果对馈赠的限制对捐赠者很重要, 不要假设受赠者会继续履行信托义务 以捐赠者意图为优先
- 假设总检察长可以或将大力寻求执行捐赠者限制
- 工具使用前完成
- 具体说明限制
- 需要定期详细报告
- 阶段性捐款随时间推移并设定目标基准
- 创建结构保站
- 显式保留权投送和/或定名
- 视或有后继慈善受惠者为接收礼物者,如果原受惠者不按捐赠者规定限制使用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