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公司法典》第5210条(“代码”)规定,该规定遵守与成员批准所需的行动有关的某些限制:
[加利福尼亚州非营利性公共福利的活动和事务]应进行公司,并应在董事会指导下或在董事会指导下行使公司权力。董事会可以将公司的活动管理委托给任何人,管理公司或委员会,但要委托公司,只要公司的活动和事务应管理,所有公司权力均应在最终的指导下行使董事会。
董事在履行其治理责任时要遵守两项信托义务:护理义务和忠诚义务。代码的第5231(a)条将这些职责编码为以下内容:
董事应履行董事的职责,包括担任董事会任何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董事可以真诚地服务于该董事以某种方式担任该董事的职责,以至于该董事认为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以及此类董事护理,包括合理的询问,作为一个通常是同类职位的谨慎的人,将在类似的情况下使用。
尽管这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向单个董事代表D&O覆盖范围的组织,但通常不需要组织获得D&O保险。当然,组织可能有强大的组织原因购买D&O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董事的董事会招聘和保留。
NP是否需要为其董事支付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