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丽的文章,“我还以为我们是朋友呢!”非营利组织可以因为员工发布社交媒体帖子而解雇他们吗?发表在最新一期的《非营利季刊》上。以下是一些摘录:
- 由于社交媒体网站上的行为而导致的解雇,通常被称为“Facebook解雇”,在过去的一年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包括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这是负责执行国家劳工关系法案(NLRA)的联邦机构。
- NLRA的第7条是Facebook解雇案中普遍涉及的条款,并在相关部分中指出:员工应有权自组织……并参与其他协调一致的活动,以实现……互助或保护……
- 非营利组织的领导人通常不知道NLRA适用于他们的组织。
- 从明年开始,NLRB将要求雇主张贴通知雇员其NLRA权利的通知副本,并提供有关实施这些权利的信息。这项新规定也可能是一个迹象,表明NLRB将越来越不同情那些没有提及NLRA权利或没有提供第7条免责声明的雇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