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谁是你的组织已报告给美国国税局作为责任方?您的组织应该确保国税局在2014年2月28日截止的当前信息。
按照说明国税局形成8822-B:
开始2014年1月1日,与EIN [雇主识别号码]任何实体必须提交表格8822-B报告最新变化的责任方。表格8822-B必须在变更后60天内提出。如果在2014年之前在你的责任方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你以前没有2014年3月1日前通知的变化,文件表格8822-B的IRS,报告只有最近的变化。
对于一个非营利性组织“的‘责任方’是谁拥有的控制水平的人了......在实体的资金或资产,作为一个实际问题,使个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管理,或引导实体及其资金和资产的处置“。通常情况下,这将是该组织的行政或总统。
谁接受的是责任方的角色的人可能因无力支付预扣税(工资)税更大的责任,因此更多地接触到个人责任。国内税收法典第6672(a)条规定的相关部分:
任何人需要收集,如实交代了,并支付超过这个标题征收任何税收谁故意不以任何方式企图收集这样的税,或者如实交代并支付超过这样的税,或故意逃避或挫败任何此类税收或支付时,应,除了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罚,被处以罚款等于税收的规避总量,或没有收集,或不占并支付了。
虽然是第6672没有直接提到“责任方”,这可能对一个人识别自己或自己作为责任方要求她很难或者他不是负责收集,占比,并在代扣支付方税。第6672“人”明确包括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部分6672从处罚志愿董事会成员不会做,除非他们只是服务于一个荣誉能力,也没有参与日常的一天或组织的财务运作,并没有失败收集的实际知识,如实交代了,和/或工资代扣所得税,所以只要别人能举行的刑罚。
这是需要注意的重要非营利组织可能已经确定责任方时,第一次申请了EIN(见该组织的SS-4表格或网上申报记录)。如果列为责任方个人已经改变了,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必须最迟提交表格8822-B于2014年2月28日,报告这种变化。
下面是关于预提税和可能的个人责任的其他资源:
不支付你的税?你的主板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非营利季刊)
是的弗吉尼亚州,非营利董事真的可以对无力偿债的非营利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慈善律师的博客)
一个念头在“IRS截止日期:2014年3月1日 - 谁是你的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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