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和财政部正在以一个提供一个异常501 (c) (4), 501 (c) (5), 501 (c)(6),和某些其他免税组织(特别是扣除501 (c)(3)组织)的要求报告他们贡献者的名字和地址在990年计划B形式,促使更多的金钱在政治黑暗的担忧。美国国税局首次采用启Proc。2018 - 38来实现这一改变。但在2019年7月30日布洛克和国税局在美国,一家联邦法院裁定该法律不合法,并将其搁置一边,因为该法律是在没有遵守适用的通知和评论程序的情况下被国税局采纳的。现在,变化的形式是a拟议的规则该报告于2019年9月10日发表在《联邦纪事》上,并于2019年12月9日征求意见。
为说明建议修改法例的理由,建议规则的补充资料在有关部分载列如下:
在行使这种酌情权时,财政部和国税局寻求平衡国税局对信息的需求与与信息报告相关的成本和风险。IRS不需要501(c)(3)节中没有描述的免税组织的主要贡献者的姓名和地址每年在表格990或表格990- ez的附表B中报告,以便执行国内税收法,包括有关转让税的条款。要求每年报告此类信息(而不是按要求在审查后向IRS提供),会增加受影响的免税组织的合规成本,并消耗IRS在第6104(b)条中要求的此类信息修订方面的资源。...
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也担心需求报告重大贡献者的名字和地址构成无意披露的风险信息不向公众开放B按期检查,因为这些信息通常必须修订从否则返回地披露信息。...
正如我们在以前的文章主要问题,披露要求的取消是更多的加班费将流经501 (c)(4)社会福利组织(如全国步枪协会),501 (c)(5)劳动组织,和501 (c)(6)业务联盟(如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为政治运动没有识别这些资金的来源。如本报告所述路透社的文章:
这一变化保护了向政治活跃团体捐赠“黑钱”的富裕捐赠者的隐私。
在一个信从几个非营利组织,包括公众公民和阳光基金会,到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就早些时候提出的一项对信息披露要求进行类似修改的法案解释道:
取消对501(c)(4)“社会福利”组织的捐款向美国国税局披露的现行要求,将为外国政府、外国公司和外国个人的秘密、无责任的资金通过501(c)(4)组织在联邦选举中非法洗钱敞开大门。
虽然在我们的选举中不能合法地提供或使用外国资金,但我们目前针对501(c)(4)组织将外国资金用于联邦选举的唯一真正的保护措施是,501(c)(4)组织必须向国税局披露他们的捐赠者,包括外国捐赠者。这一要求意味着501(c)(4)组织知道,如果他们在美国选举中非法花费外国资金,他们将被追究责任。
然而,如果捐款人向国税局披露的信息被取消,除了外国捐款人和涉及的501(c)(4)集团之外,没有人会知道501(c)(4)集团是否收到了外国资金,并在我们的选举中非法使用这些资金。没有办法追究他们在联邦选举中非法使用外国资金的责任。
显然,拟议规则的动机更多地是政治原因,而不是行政原因。资助政客和政党的黑钱一直是,并将继续是我们国家及其民主原则的一大威胁。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应该了解与拟议规则相关的问题和危险,以及为什么那些依赖匿名捐赠者和黑钱的掌权者要提出这个建议。我们希望看到大量的评论,以确保选举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