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1(c)(3)中,什么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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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目的是《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条规定的七个豁免目的之一。然而,关于什么是科学目的的指导却很少。财政部条例指的是科学例如,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科学研究。这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被质疑的活动是否科学?(2)是研究吗?(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没有对这两个术语的描述性定义科学研究在守则或规例内,调查的头两部分主要依据第1.501(c)(3)-1(d)(5)(ii)条,条文如下:

科学研究不包括通常作为商业或工业操作附带而进行的活动,例如,对材料或产品的普通测试或检查,或对设备、建筑物等的设计或建造。

第三部分是科学组织的组织和运作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更明确地说,组织必须进行有益于公众而不是私人、商业或其他利益的科学研究活动。在下列情况下,可显示公众利益:

  • 研究结果在非歧视性的基础上向公众公开;或
  • 这项研究是为联邦政府或州机构进行的。

IRC还提供了一些其他的合格科学研究的例子,这些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公众利益:

  • 帮助大学生进行科学教育;或
  • 收集科学数据,然后发表并向公众提供;或
  • 发现一种疾病的治疗方法,或进行有助于社区吸引新产业的研究。

相比之下,一个组织可能不是组织或操作受益公众如果进行研究,通常作为一个行业或者进行研究的结果从公众完全保留,或延迟时间以外的合理必要建立所有权。

额外的资源(更新1/4/21)

IRS审计技术指南-其他501(c)(3)组织(见科学组织部分)

IRS EO CPE文本:O. IRC 501(c)(3) http://www.irs.gov/pub/irs-tege/eotopico86.pdf下的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