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目的是《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3)条规定的七个豁免目的之一。根据财政部条例,这个期限慈善应按其普遍接受的法律意义加以解释,包括但不限于:
- 救济穷人、贫困或弱势群体;
- 促进宗教、教育或科学的发展;
- 建造或维修公共建筑物、古迹或工程;和
- 减轻政府负担。
(见胎面。Reg。1.501节(c) (3) 1 (d)(2))。
如推广社会福利的机构是为完成上述其中一个经点算的慈善机构,或为了:
- 减轻社区紧张;
- 消除偏见和歧视;
- 维护法律保障的人权和公民权利;或
- 打击社区恶化和青少年犯罪。
国税局还认可501(c)(3)豁免,适用于促进健康或保护和保护环境的组织。
以下是促进慈善目的的活动例子:
- 向儿童教授一项特定的运动;
- 保护和维持历史或风景名胜,以造福公众和教育公众;
- 为弱势群体设立奖学金项目;
- 通过向企业提供财政援助以获得商业渠道无法获得的资金,刺激低收入少数民族在高密度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或
- 以大大低于成本的价格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一般管理咨询和行政服务。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活动不资格,慈善:
- 为普通成年人组织娱乐体育活动;
- 只或主要为私人社区的居民保存和维持历史或风景名胜地区;
- 创建一个奖学金项目,使一个弱势群体受益;
- 通过向根据商业标准和商业费率选定的企业提供财政援助,促进经济发展;或
- 以商业方式和商业价格向非营利组织提供一般管理咨询和行政服务(与慈善活动无关,例如工资发放)。
这些法规下的慈善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展和扩展。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慈善的概念也会随之改变。随着组织的发展来解决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慈善501(c)(3)项下的豁免也可能演变。
我有一个想法在501(c)(3)中,什么是“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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